——工行2.5亿存款失踪案新进展:36组证据指银行重大过错vs9组证据称流程合规股票配资平台查询网,1.2亿未归还资金责任待判
2024 年7月15日,工行 “2.5 亿存款失踪案” 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交换,原告提交 36 组证据指银行有重大过错,工行提交 9 组证据称自身流程合规与己无关,案件回溯显示 2.53 亿存款遭窃取 1.2 亿未归还,责任认定成争议焦点。
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午,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内气氛凝重,备受瞩目的工行 “2.5 亿元存款失踪案” 在此迎来关键节点 —— 证据交换。这起案件自曝光以来,便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,如今新进展的出现,再度引发广泛关注。
法庭证据交锋,双方各执一词
据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(原告储户方代理律师)在公开渠道透露,当日原告方向法庭呈交了 36 组证据,旨在力证银行在此次事件中存在重大过错。而工行代理律师则针锋相对,提交了 9 组证据,试图表明银行流程合规,存单背面已明确告知风险,储户损失纯粹是犯罪行为所致,与银行毫无关联。
案件回溯:2.53亿存款不翼而飞
回溯案件,时间拨回 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5 月。彼时,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工作人员梁建红打着 “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” 的幌子,借助 3 名中间人,招揽手握闲置资金的客户前往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。除承诺给予正常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,梁建红还私下许以中间人每月 4.5% 左右的高额收益。
为顺利窃取储户存单款项,其指使下属时某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,趁储户毫无防备之际,偷梁换柱替换真实存单。经统计,梁建红累计窃取 28 名被害人约 2.53 亿元存款,即便扣除已返还部分款项,案发后仍有约 1.2 亿元未能归还。
2021 年 11 月 19 日,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梁建红因犯盗窃罪、诈骗罪、伪造金融票证罪等多项罪名,被判处无期徒刑;时某及另两名案犯也分别获刑 7 至 15 年不等,同时法院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。不过,对于工行在此次案件中的责任,判决书中明确表示,“梁建红原所属单位是否是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,本院不予评判”。
典型案例先行,开庭时间待定
2024 年 7 月,涉事储户蔚某将工行南宁分行、工行南宁分行民族支行、工行南宁分行枫林路支行告上法庭,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支付存款本金 54 万元及相应利息。由于案件涉及储户众多,经法庭与原告方沟通协商,决定选取蔚某的情况作为典型案例先行审理。鉴于本案影响重大,7月15日双方先行在法庭进行证据交换,正式开庭审理时间将另行确定。
责任认定分歧大,各有说法
在责任认定这一关键问题上,双方观点分歧巨大。周兆成律师认为,即便储户存单被盗取是梁某犯罪行为所致,但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,理应对储户资金安全承担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。结合最高法相关案例以及指导案例 169 号等司法实践来看,银行应对储户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然而,工行方面坚称自身流程合规,已尽到告知义务,储户损失源于犯罪行为,自身不应担责。
(提醒:内容来自金融时报、财联社、中国基金报、21世纪经济报道、北晚在线。文中观点仅供参考、不作为投资建议。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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尾声:
“ 此案后续开庭审理结果备受期待股票配资平台查询网,其判决或将对类似金融案件中银行与储户的责任界定产生重要影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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